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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东莞代办营业执照 &#187; 技术文章</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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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东莞市荣祥企业代理有限公司</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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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公司名称注册的法律规定问答</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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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23 Nov 2009 07:05:26 +0000</pubDate>
		<dc:creator>admin</dc:creator>
				<category><![CDATA[技术文章]]></category>
		<category><![CDATA[公司名称]]></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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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罗先生提问：如果我现在个人弄一个工作室，没有注册的，但网站我已经设计好了，我想咨询下一个公司的名称有什么规定么。
张先生回答：你好，罗先生，公司名称结构：名称一般由四部分依次组成：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比如：北京通达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是行政区划，通达是字号，科技是行业特点，有限公司是组织形式
您说的可能是字号、字号+行业特点重合
解决办法：
1. 换一个字号，比如将通达改成川达
2. 换一个行政区划，比如将北京改成上海，即改变注册地
3. 改变行业特点，比如将科技改成网络
以上任何一种方法均可。
当然了，在提请工商注册时，最好多准备几个备用名称。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罗先生提问：如果我现在个人弄一个工作室，没有注册的，但网站我已经设计好了，我想咨询下一个公司的名称有什么规定么。</p>
<p>张先生回答：你好，罗先生，公司名称结构：名称一般由四部分依次组成：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span id="more-160"></span>比如：北京通达科技有限公司<br />
北京是行政区划，通达是字号，科技是行业特点，有限公司是组织形式<br />
您说的可能是字号、字号+行业特点重合<br />
解决办法：<br />
1. 换一个字号，比如将通达改成川达<br />
2. 换一个行政区划，比如将北京改成上海，即改变注册地<br />
3. 改变行业特点，比如将科技改成网络<br />
以上任何一种方法均可。</p>
<p>当然了，在提请工商注册时，最好多准备几个备用名称。</p>
]]></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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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东莞代办营业执照费用</title>
		<link>http://www.4vh.cn/156.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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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23 Nov 2009 01:10:43 +0000</pubDate>
		<dc:creator>admin</dc:creator>
				<category><![CDATA[技术文章]]></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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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东莞代办营业执照的行政收费标准（仅供参考）&#8212;&#8212;工本费 
3万元有限公司注册费用（工本费收费标准）               
东莞代办营业执照费用主要为工本费，工商局及地税务局的行政收费是依据公司注册资本进行收费，收费方式为：工商局：注册资本X万分之八+10元工本费
                地税局：注册资本X万分之五+8元工本费+合同印花税（租房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一）。




项目


规费


费用


 注：




工商局


工本费


60元


按注册资本万分之八




银行


询证费


200元


按银行具体收费




验资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收费


50万以下按1000元收


按具体情况折扣




刻章


工本费、备案费


一套200元


　




代码证


工本费


308元


　




税务登记证


工本费


100元以下


 




组织机构代码证分为：代码证108元+代码证数字证书200元。
刻章：任何有东莞市公安局备案的刻章店都可以办理，每家刻章店的收费也不一样，刻章后备案是最重要的。
银行规费可以分为：开户费+银行询证费等，每家银行收费标准是不一样的。
注：如果经营范围只有服务行业、工程等，没有销售的，不需要办理国税。东莞代办营业执照的费用都有正式发票（银行除外）。
 
10万元有限公司注册费用（收费标准）              
东莞代办营业执照费用主要为工本费，工商局及地税务局的行政收费是依据公司注册资本进行收费，收费方式为：工商局：注册资本X万分之八+10元工本费
                地税局：注册资本X万分之五+8元工本费+合同印花税（租房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一）。




项目


规费


费用


 注：




工商局


工本费


90元


按注册资本万分之八




银行


询证费


200元


按银行具体收费




验资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收费


50万以下按1000元收


按具体情况折扣




刻章


工本费、备案费


一套200元


　




代码证


工本费


308元


　




税务登记证


工本费


100元以下


 




组织机构代码证分为：代码证108元+代码证数字证书200元。
刻章：任何有东莞市公安局备案的刻章店都可以办理，每家刻章店的收费也不一样，刻章后备案是最重要的。
银行规费可以分为：开户费+银行询证费等，每家银行收费标准是不一样的。
注：如果经营范围只有服务行业、工程等，没有销售的，不需要办理国税。东莞代办营业执照的费用都有正式发票（银行除外）。
 
 
50万元有限公司注册费用（收费标准）              
东莞代办营业执照费用主要为工本费，工商局及地税务局的行政收费是依据公司注册资本进行收费，收费方式为：工商局：注册资本X万分之八+10元工本费
                地税局：注册资本X万分之五+8元工本费+合同印花税（租房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一）。




项目


规费


费用


 注：




工商局


工本费


410元


按注册资本万分之八




银行


询证费


200元


按银行具体收费




验资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收费


50万以下按1000元收


按具体情况折扣




刻章


工本费、备案费


一套200元


　




代码证


工本费


308元


　




税务登记证


工本费


300元


 




组织机构代码证分为：代码证108元+代码证数字证书200元。
刻章：任何有东莞市公安局备案的刻章店都可以办理，每家刻章店的收费也不一样，刻章后备案是最重要的。
银行规费可以分为：开户费+银行询证费等，每家银行收费标准是不一样的。
注：如果经营范围只有服务行业、工程等，没有销售的，不需要办理国税。东莞代办营业执照的费用都有正式发票（银行除外）。
 
 
 
 
 
 
100万元有限公司注册费用（收费标准）              
东莞代办营业执照费用主要为工本费，工商局及地税务局的行政收费是依据公司注册资本进行收费，收费方式为：工商局：注册资本X万分之八+10元工本费
                地税局：注册资本X万分之五+8元工本费+合同印花税（租房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一）。




项目


规费


费用


 注：




工商局


工本费


810元


按注册资本万分之八




银行


询证费


200元


按银行具体收费




验资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收费


50万以下按1000元收


按具体情况折扣




刻章


工本费、备案费


一套200元


　




代码证


工本费


308元


　




税务登记证


工本费


500-600元


 




组织机构代码证分为：代码证108元+代码证数字证书200元。
刻章：任何有东莞市公安局备案的刻章店都可以办理，每家刻章店的收费也不一样，刻章后备案是最重要的。
银行规费可以分为：开户费+银行询证费等，每家银行收费标准是不一样的。
注：如果经营范围只有服务行业、工程等，没有销售的，不需要办理国税。东莞代办营业执照的
 
费用都有正式发票（银行除外）。
 
 
 
500万元有限公司注册费用（收费标准）              
东莞代办营业执照费用主要为工本费，工商局及地税务局的行政收费是依据公司注册资本进行收费，收费方式为：工商局：注册资本X万分之八+10元工本费
                地税局：注册资本X万分之五+8元工本费+合同印花税（租房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一）。




项目


规费


费用


 注：




工商局


工本费


4010元


按注册资本万分之八




银行


询证费


200元


按银行具体收费




验资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收费


50万以下按1000元收


按具体情况折扣




刻章


工本费、备案费


一套200元


　




代码证


工本费


308元


　




税务登记证


工本费


2500元


 




组织机构代码证分为：代码证108元+代码证数字证书200元。
刻章：任何有东莞市公安局备案的刻章店都可以办理，每家刻章店的收费也不一样，刻章后备案是最重要的。
银行规费可以分为：开户费+银行询证费等，每家银行收费标准是不一样的。
注：如果经营范围只有服务行业、工程等，没有销售的，不需要办理国税。东莞代办营业执照的
 
费用都有正式发票（银行除外）。
 
 
 
 
1000万元有限公司注册费用（收费标准）              
东莞代办营业执照费用主要为工本费，工商局及地税务局的行政收费是依据公司注册资本进行收费，收费方式为：工商局：注册资本X万分之八+10元工本费
                地税局：注册资本X万分之五+8元工本费+合同印花税（租房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一）。




项目


规费


费用


 注：




工商局


工本费


8010元


按注册资本万分之八




银行


询证费


200元


按银行具体收费




验资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收费


50万以下按1000元收


按具体情况折扣




刻章


工本费、备案费


一套200元


　




代码证


工本费


308元


　




税务登记证


工本费


5000元


 




组织机构代码证分为：代码证108元+代码证数字证书200元。
刻章：任何有东莞市公安局备案的刻章店都可以办理，每家刻章店的收费也不一样，刻章后备案是最重要的。
银行规费可以分为：开户费+银行询证费等，每家银行收费标准是不一样的。
注：如果经营范围只有服务行业、工程等，没有销售的，不需要办理国税。东莞代办营业执照的
 
费用都有正式发票（银行除外）。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 align="left"><strong><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东莞代办营业执照的行政收费标准（仅供参考）</span></strong><strong><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8212;&#8212;</span></strong><strong><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工本费</span></strong><strong><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span></strong></p>
<p align="left"><strong><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3</span></strong><strong><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万元有限公司注册费用（工本费收费标准）</span></strong><strong><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span></strong></p>
<p align="left">东莞代办营业执照费用主要为工本费，<strong>工商局</strong>及<strong>地税务局</strong>的行政收费是依据公司注册资本进行收费，收费方式为：工商局：注册资本X万分之八+10元工本费</p>
<p align="left">                地税局：注册资本X万分之五+8元工本费+合同印花税（租房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一）。</p>
<table border="1"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100%">
<tbody>
<tr>
<td width="120">
<p align="center">项目</p>
</td>
<td width="151">
<p align="center">规费</p>
</td>
<td width="175">
<p align="center">费用</p>
</td>
<td width="112">
<p align="center"> 注：</p>
</td>
</tr>
<tr>
<td width="120">
<p align="center">工商局</p>
</td>
<td width="151">
<p align="center">工本费</p>
</td>
<td width="175">
<p align="center">60元</p>
</td>
<td width="112">
<p align="center">按注册资本万分之八</p>
</td>
</tr>
<tr>
<td width="120">
<p align="center">银行</p>
</td>
<td width="151">
<p align="center">询证费</p>
</td>
<td width="175">
<p align="center">200元</p>
</td>
<td width="112">
<p align="center">按银行具体收费</p>
</td>
</tr>
<tr>
<td width="120">
<p align="center">验资报告</p>
</td>
<td width="151">
<p align="center">会计师事务所收费</p>
</td>
<td width="175">
<p align="center">50万以下按1000元收</p>
</td>
<td width="112">
<p align="center">按具体情况折扣</p>
</td>
</tr>
<tr>
<td width="120">
<p align="center">刻章</p>
</td>
<td width="151">
<p align="center">工本费、备案费</p>
</td>
<td width="175">
<p align="center">一套200元</p>
</td>
<td width="112">
<p align="center">　</p>
</td>
</tr>
<tr>
<td width="120">
<p align="center">代码证</p>
</td>
<td width="151">
<p align="center">工本费</p>
</td>
<td width="175">
<p align="center">308元</p>
</td>
<td width="112">
<p align="center">　</p>
</td>
</tr>
<tr>
<td width="120">
<p align="center">税务登记证</p>
</td>
<td width="151">
<p align="center">工本费</p>
</td>
<td width="175">
<p align="center">100元以下</p>
</td>
<td width="112">
<p align="center"> </p>
</td>
</tr>
</tbody>
</table>
<p align="left">组织机构代码证分为：代码证108元+代码证数字证书200元。</p>
<p align="left">刻章：任何有东莞市公安局备案的刻章店都可以办理，每家刻章店的收费也不一样，刻章后备案是最重要的。</p>
<p align="left">银行规费可以分为：开户费+银行询证费等，每家银行收费标准是不一样的。</p>
<p align="left">注：如果经营范围只有服务行业、工程等，没有销售的，不需要办理国税。东莞代办营业执照的费用都有正式发票（银行除外）。</p>
<p align="left"> </p>
<p align="left"><strong><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10</span></strong><strong><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万元有限公司注册费用（收费标准）</span></strong><strong><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span></strong></p>
<p align="left">东莞代办营业执照费用主要为工本费，<strong>工商局</strong>及<strong>地税务局</strong>的行政收费是依据公司注册资本进行收费，收费方式为：工商局：注册资本X万分之八+10元工本费</p>
<p align="left">                地税局：注册资本X万分之五+8元工本费+合同印花税（租房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一）。<strong></strong></p>
<table border="1"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100%">
<tbody>
<tr>
<td width="119">
<p align="center">项目</p>
</td>
<td width="151">
<p align="center">规费</p>
</td>
<td width="175">
<p align="center">费用</p>
</td>
<td width="111">
<p align="center"> 注：</p>
</td>
</tr>
<tr>
<td width="119">
<p align="center">工商局</p>
</td>
<td width="151">
<p align="center">工本费</p>
</td>
<td width="175">
<p align="center">90元</p>
</td>
<td width="111">
<p align="center">按注册资本万分之八</p>
</td>
</tr>
<tr>
<td width="119">
<p align="center">银行</p>
</td>
<td width="151">
<p align="center">询证费</p>
</td>
<td width="175">
<p align="center">200元</p>
</td>
<td width="111">
<p align="center">按银行具体收费</p>
</td>
</tr>
<tr>
<td width="119">
<p align="center">验资报告</p>
</td>
<td width="151">
<p align="center">会计师事务所收费</p>
</td>
<td width="175">
<p align="center">50万以下按1000元收</p>
</td>
<td width="111">
<p align="center">按具体情况折扣</p>
</td>
</tr>
<tr>
<td width="119">
<p align="center">刻章</p>
</td>
<td width="151">
<p align="center">工本费、备案费</p>
</td>
<td width="175">
<p align="center">一套200元</p>
</td>
<td width="111">
<p align="center">　</p>
</td>
</tr>
<tr>
<td width="119">
<p align="center">代码证</p>
</td>
<td width="151">
<p align="center">工本费</p>
</td>
<td width="175">
<p align="center">308元</p>
</td>
<td width="111">
<p align="center">　</p>
</td>
</tr>
<tr>
<td width="119">
<p align="center">税务登记证</p>
</td>
<td width="151">
<p align="center">工本费</p>
</td>
<td width="175">
<p align="center">100元以下</p>
</td>
<td width="111">
<p align="center"> </p>
</td>
</tr>
</tbody>
</table>
<p align="left">组织机构代码证分为：代码证108元+代码证数字证书200元。</p>
<p align="left">刻章：任何有东莞市公安局备案的刻章店都可以办理，每家刻章店的收费也不一样，刻章后备案是最重要的。</p>
<p align="left">银行规费可以分为：开户费+银行询证费等，每家银行收费标准是不一样的。</p>
<p align="left">注：如果经营范围只有服务行业、工程等，没有销售的，不需要办理国税。东莞代办营业执照的费用都有正式发票（银行除外）。</p>
<p align="left"> </p>
<p align="left"> </p>
<p align="left"><strong><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50</span></strong><strong><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万元有限公司注册费用（收费标准）</span></strong><strong><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span></strong></p>
<p align="left">东莞代办营业执照费用主要为工本费，<strong>工商局</strong>及<strong>地税务局</strong>的行政收费是依据公司注册资本进行收费，收费方式为：工商局：注册资本X万分之八+10元工本费</p>
<p align="left">                地税局：注册资本X万分之五+8元工本费+合同印花税（租房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一）。<strong></strong></p>
<table border="1"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100%">
<tbody>
<tr>
<td width="119">
<p align="center">项目</p>
</td>
<td width="151">
<p align="center">规费</p>
</td>
<td width="175">
<p align="center">费用</p>
</td>
<td width="111">
<p align="center"> 注：</p>
</td>
</tr>
<tr>
<td width="119">
<p align="center">工商局</p>
</td>
<td width="151">
<p align="center">工本费</p>
</td>
<td width="175">
<p align="center">410元</p>
</td>
<td width="111">
<p align="center">按注册资本万分之八</p>
</td>
</tr>
<tr>
<td width="119">
<p align="center">银行</p>
</td>
<td width="151">
<p align="center">询证费</p>
</td>
<td width="175">
<p align="center">200元</p>
</td>
<td width="111">
<p align="center">按银行具体收费</p>
</td>
</tr>
<tr>
<td width="119">
<p align="center">验资报告</p>
</td>
<td width="151">
<p align="center">会计师事务所收费</p>
</td>
<td width="175">
<p align="center">50万以下按1000元收</p>
</td>
<td width="111">
<p align="center">按具体情况折扣</p>
</td>
</tr>
<tr>
<td width="119">
<p align="center">刻章</p>
</td>
<td width="151">
<p align="center">工本费、备案费</p>
</td>
<td width="175">
<p align="center">一套200元</p>
</td>
<td width="111">
<p align="center">　</p>
</td>
</tr>
<tr>
<td width="119">
<p align="center">代码证</p>
</td>
<td width="151">
<p align="center">工本费</p>
</td>
<td width="175">
<p align="center">308元</p>
</td>
<td width="111">
<p align="center">　</p>
</td>
</tr>
<tr>
<td width="119">
<p align="center">税务登记证</p>
</td>
<td width="151">
<p align="center">工本费</p>
</td>
<td width="175">
<p align="center">300元</p>
</td>
<td width="111">
<p align="center"> </p>
</td>
</tr>
</tbody>
</table>
<p align="left">组织机构代码证分为：代码证108元+代码证数字证书200元。</p>
<p align="left">刻章：任何有东莞市公安局备案的刻章店都可以办理，每家刻章店的收费也不一样，刻章后备案是最重要的。</p>
<p align="left">银行规费可以分为：开户费+银行询证费等，每家银行收费标准是不一样的。</p>
<p align="left">注：如果经营范围只有服务行业、工程等，没有销售的，不需要办理国税。东莞代办营业执照的费用都有正式发票（银行除外）。</p>
<p> </p>
<p> </p>
<p> </p>
<p> </p>
<p> </p>
<p> </p>
<p align="left"><strong><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100</span></strong><strong><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万元有限公司注册费用（收费标准）</span></strong><strong><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span></strong></p>
<p align="left">东莞代办营业执照费用主要为工本费，<strong>工商局</strong>及<strong>地税务局</strong>的行政收费是依据公司注册资本进行收费，收费方式为：工商局：注册资本X万分之八+10元工本费</p>
<p align="left">                地税局：注册资本X万分之五+8元工本费+合同印花税（租房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一）。<strong></strong></p>
<table border="1"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100%">
<tbody>
<tr>
<td width="119">
<p align="center">项目</p>
</td>
<td width="151">
<p align="center">规费</p>
</td>
<td width="175">
<p align="center">费用</p>
</td>
<td width="111">
<p align="center"> 注：</p>
</td>
</tr>
<tr>
<td width="119">
<p align="center">工商局</p>
</td>
<td width="151">
<p align="center">工本费</p>
</td>
<td width="175">
<p align="center">810元</p>
</td>
<td width="111">
<p align="center">按注册资本万分之八</p>
</td>
</tr>
<tr>
<td width="119">
<p align="center">银行</p>
</td>
<td width="151">
<p align="center">询证费</p>
</td>
<td width="175">
<p align="center">200元</p>
</td>
<td width="111">
<p align="center">按银行具体收费</p>
</td>
</tr>
<tr>
<td width="119">
<p align="center">验资报告</p>
</td>
<td width="151">
<p align="center">会计师事务所收费</p>
</td>
<td width="175">
<p align="center">50万以下按1000元收</p>
</td>
<td width="111">
<p align="center">按具体情况折扣</p>
</td>
</tr>
<tr>
<td width="119">
<p align="center">刻章</p>
</td>
<td width="151">
<p align="center">工本费、备案费</p>
</td>
<td width="175">
<p align="center">一套200元</p>
</td>
<td width="111">
<p align="center">　</p>
</td>
</tr>
<tr>
<td width="119">
<p align="center">代码证</p>
</td>
<td width="151">
<p align="center">工本费</p>
</td>
<td width="175">
<p align="center">308元</p>
</td>
<td width="111">
<p align="center">　</p>
</td>
</tr>
<tr>
<td width="119">
<p align="center">税务登记证</p>
</td>
<td width="151">
<p align="center">工本费</p>
</td>
<td width="175">
<p align="center">500-600元</p>
</td>
<td width="111">
<p align="center"> </p>
</td>
</tr>
</tbody>
</table>
<p align="left">组织机构代码证分为：代码证108元+代码证数字证书200元。</p>
<p align="left">刻章：任何有东莞市公安局备案的刻章店都可以办理，每家刻章店的收费也不一样，刻章后备案是最重要的。</p>
<p align="left">银行规费可以分为：开户费+银行询证费等，每家银行收费标准是不一样的。</p>
<p>注：如果经营范围只有服务行业、工程等，没有销售的，不需要办理国税。东莞代办营业执照的</p>
<p> </p>
<p>费用都有正式发票（银行除外）。</p>
<p> </p>
<p> </p>
<p> </p>
<p align="left"><strong><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500</span></strong><strong><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万元有限公司注册费用（收费标准）</span></strong><strong><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span></strong></p>
<p align="left">东莞代办营业执照费用主要为工本费，<strong>工商局</strong>及<strong>地税务局</strong>的行政收费是依据公司注册资本进行收费，收费方式为：工商局：注册资本X万分之八+10元工本费</p>
<p align="left">                地税局：注册资本X万分之五+8元工本费+合同印花税（租房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一）。<strong></strong></p>
<table border="1"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100%">
<tbody>
<tr>
<td width="119">
<p align="center">项目</p>
</td>
<td width="151">
<p align="center">规费</p>
</td>
<td width="175">
<p align="center">费用</p>
</td>
<td width="111">
<p align="center"> 注：</p>
</td>
</tr>
<tr>
<td width="119">
<p align="center">工商局</p>
</td>
<td width="151">
<p align="center">工本费</p>
</td>
<td width="175">
<p align="center">4010元</p>
</td>
<td width="111">
<p align="center">按注册资本万分之八</p>
</td>
</tr>
<tr>
<td width="119">
<p align="center">银行</p>
</td>
<td width="151">
<p align="center">询证费</p>
</td>
<td width="175">
<p align="center">200元</p>
</td>
<td width="111">
<p align="center">按银行具体收费</p>
</td>
</tr>
<tr>
<td width="119">
<p align="center">验资报告</p>
</td>
<td width="151">
<p align="center">会计师事务所收费</p>
</td>
<td width="175">
<p align="center">50万以下按1000元收</p>
</td>
<td width="111">
<p align="center">按具体情况折扣</p>
</td>
</tr>
<tr>
<td width="119">
<p align="center">刻章</p>
</td>
<td width="151">
<p align="center">工本费、备案费</p>
</td>
<td width="175">
<p align="center">一套200元</p>
</td>
<td width="111">
<p align="center">　</p>
</td>
</tr>
<tr>
<td width="119">
<p align="center">代码证</p>
</td>
<td width="151">
<p align="center">工本费</p>
</td>
<td width="175">
<p align="center">308元</p>
</td>
<td width="111">
<p align="center">　</p>
</td>
</tr>
<tr>
<td width="119">
<p align="center">税务登记证</p>
</td>
<td width="151">
<p align="center">工本费</p>
</td>
<td width="175">
<p align="center">2500元</p>
</td>
<td width="111">
<p align="center"> </p>
</td>
</tr>
</tbody>
</table>
<p align="left">组织机构代码证分为：代码证108元+代码证数字证书200元。</p>
<p align="left">刻章：任何有东莞市公安局备案的刻章店都可以办理，每家刻章店的收费也不一样，刻章后备案是最重要的。</p>
<p align="left">银行规费可以分为：开户费+银行询证费等，每家银行收费标准是不一样的。</p>
<p>注：如果经营范围只有服务行业、工程等，没有销售的，不需要办理国税。东莞代办营业执照的</p>
<p> </p>
<p>费用都有正式发票（银行除外）。</p>
<p> </p>
<p> </p>
<p> </p>
<p> </p>
<p align="left"><strong><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1000</span></strong><strong><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万元有限公司注册费用（收费标准）</span></strong><strong><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span></strong></p>
<p align="left">东莞代办营业执照费用主要为工本费，<strong>工商局</strong>及<strong>地税务局</strong>的行政收费是依据公司注册资本进行收费，收费方式为：工商局：注册资本X万分之八+10元工本费</p>
<p align="left">                地税局：注册资本X万分之五+8元工本费+合同印花税（租房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一）。<strong></strong></p>
<table border="1"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100%">
<tbody>
<tr>
<td width="119">
<p align="center">项目</p>
</td>
<td width="151">
<p align="center">规费</p>
</td>
<td width="175">
<p align="center">费用</p>
</td>
<td width="111">
<p align="center"> 注：</p>
</td>
</tr>
<tr>
<td width="119">
<p align="center">工商局</p>
</td>
<td width="151">
<p align="center">工本费</p>
</td>
<td width="175">
<p align="center">8010元</p>
</td>
<td width="111">
<p align="center">按注册资本万分之八</p>
</td>
</tr>
<tr>
<td width="119">
<p align="center">银行</p>
</td>
<td width="151">
<p align="center">询证费</p>
</td>
<td width="175">
<p align="center">200元</p>
</td>
<td width="111">
<p align="center">按银行具体收费</p>
</td>
</tr>
<tr>
<td width="119">
<p align="center">验资报告</p>
</td>
<td width="151">
<p align="center">会计师事务所收费</p>
</td>
<td width="175">
<p align="center">50万以下按1000元收</p>
</td>
<td width="111">
<p align="center">按具体情况折扣</p>
</td>
</tr>
<tr>
<td width="119">
<p align="center">刻章</p>
</td>
<td width="151">
<p align="center">工本费、备案费</p>
</td>
<td width="175">
<p align="center">一套200元</p>
</td>
<td width="111">
<p align="center">　</p>
</td>
</tr>
<tr>
<td width="119">
<p align="center">代码证</p>
</td>
<td width="151">
<p align="center">工本费</p>
</td>
<td width="175">
<p align="center">308元</p>
</td>
<td width="111">
<p align="center">　</p>
</td>
</tr>
<tr>
<td width="119">
<p align="center">税务登记证</p>
</td>
<td width="151">
<p align="center">工本费</p>
</td>
<td width="175">
<p align="center">5000元</p>
</td>
<td width="111">
<p align="center"> </p>
</td>
</tr>
</tbody>
</table>
<p align="left">组织机构代码证分为：代码证108元+代码证数字证书200元。</p>
<p align="left">刻章：任何有东莞市公安局备案的刻章店都可以办理，每家刻章店的收费也不一样，刻章后备案是最重要的。</p>
<p align="left">银行规费可以分为：开户费+银行询证费等，每家银行收费标准是不一样的。</p>
<p>注：如果经营范围只有服务行业、工程等，没有销售的，不需要办理国税。东莞代办营业执照的</p>
<p> </p>
<p>费用都有正式发票（银行除外）。</p>
]]></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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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东莞市工商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书面文件</title>
		<link>http://www.4vh.cn/147.html</link>
		<comments>http://www.4vh.cn/147.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Tue, 06 Oct 2009 03:11:29 +0000</pubDate>
		<dc:creator>admin</dc:creator>
				<category><![CDATA[技术文章]]></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4vh.cn/?p=147</guid>
		<description><![CDATA[l         股东变更：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公司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变更登记。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签署的《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4）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未就股东转让股权召开股东会的或者股东会决议未能由全体股东签署的，应当提交转让股权的股东就股权转让事项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其他股东的答复意见，其他股东未答复的，须提交拟转让股东的说明
（5）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由转让双方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自然人股东死亡，由其合法继承人合法继承股东资格的，应提交合法继承的相关证明文件）；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7）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正后的章程（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划转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书，无须提交第4、5项材料。
公司变更股东，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或备案事项变动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按相应的提交材料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
注：领取换发的营业执照时缴回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
l             股东姓名或名称变更：股东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签署的《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4）依照《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应当包括：股东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原由，股东改变后的姓名或者名称，修改公司章程的具体条款项；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5）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正后的章程（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股东姓名或名称变更证明；
企业提交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事业法人、社团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准予变更的证明；自然人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
（7）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注：领取换发的营业执照时缴回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
原文地址：http://www.rxgszc.com/html/gszccs/view_33.html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l         <strong>股东变更：</strong>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p>
<p>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公司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变更登记。</p>
<p>（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p>
<p>（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p>
<p>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p>
<p>（3）公司签署的《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p>
<p>（4）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p>
<p>未就股东转让股权召开股东会的或者股东会决议未能由全体股东签署的，应当提交转让股权的股东就股权转让事项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其他股东的答复意见，其他股东未答复的，须提交拟转让股东的说明</p>
<p>（5）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由转让双方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自然人股东死亡，由其合法继承人合法继承股东资格的，应提交合法继承的相关证明文件）；</p>
<p>（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p>
<p>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p>
<p>（7）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正后的章程（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p>
<p>（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p>
<p>（9）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p>
<p>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划转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书，无须提交第4、5项材料。</p>
<p>公司变更股东，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或备案事项变动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按相应的提交材料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p>
<p><strong>注：领取换发的营业执照时缴回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strong></p>
<p>l             <strong>股东姓名或名称变更：</strong>股东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p>
<p>（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p>
<p>（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p>
<p>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p>
<p>（3）公司签署的《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p>
<p>（4）依照《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p>
<p>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应当包括：股东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原由，股东改变后的姓名或者名称，修改公司章程的具体条款项；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p>
<p>（5）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正后的章程（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p>
<p>（6）股东姓名或名称变更证明；</p>
<p>企业提交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事业法人、社团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准予变更的证明；自然人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p>
<p>（7）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p>
<p><strong>注：领取换发的营业执照时缴回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strong></p>
<p><strong>原文地址：<a href="http://www.rxgszc.com/html/gszccs/view_33.html">http://www.rxgszc.com/html/gszccs/view_33.html</a></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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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如何核准公司名称</title>
		<link>http://www.4vh.cn/144.html</link>
		<comments>http://www.4vh.cn/144.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Tue, 06 Oct 2009 03:07:58 +0000</pubDate>
		<dc:creator>admin</dc:creator>
				<category><![CDATA[技术文章]]></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4vh.cn/?p=144</guid>
		<description><![CDATA[ 注册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可以一个人股东，也可以多名股东，自行拟定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出资比例等。
1、 公司股东：可以一个人股东，也可以多名股东。区别分为以下几点
a) 一个人公司注册资金10万元起，多人公司注册资金3万元起。
b) 一个人公司每年必须由有专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
2、 公司名称。
a) 公司名称规范。东莞市+（字号）+（行业号）+有限公司。
例如：东莞市  亚摩    电子技术   有限公司
（字号） （行业号）
b) 在东莞区域内，同一种行业，不可以使用相同字号。也就是相同字号，经营范围不可以有相同。
例:你如果要在东莞市内成立东莞市欧亚摩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名称核准的时候工商局会对你的字号“欧亚摩”进行审核，要满足以下要求：在东莞范围内所有使用欧亚、亚摩、欧亚摩字号的公司，没有跟你的经营范围相同或相似。
c)不可以使用驰名企业字号或驰名商标字号。
d) 公司名称行业号也有相应的规定。具体的描述以工商局为准。
3、 经营范围。
a) 以经营模式可以分为：销售、研究、开发、设计、服务、咨询、生产、工程等。
b) 经营范围可参考附录。
4、 出资比例。按股东的实际情况，股东投资总额为100%，进行分配。
原文地址：http://www.rxgszc.com/html/gszccs/view_44.html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div> 注册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可以一个人股东，也可以多名股东，自行拟定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出资比例等。</div>
<div style="LINE-HEIGHT: 180%"><span style="COLOR: black; LINE-HEIGHT: 180%">1</span><span style="COLOR: black; LINE-HEIGHT: 180%">、 公司股东：可以一个人股东，也可以多名股东。区别分为以下几点</span></div>
<div style="LINE-HEIGHT: 180%"><span style="COLOR: black; LINE-HEIGHT: 180%">a) </span><span style="COLOR: black; LINE-HEIGHT: 180%">一个人公司注册资金10万元起，多人公司注册资金3万元起。</span></div>
<div style="LINE-HEIGHT: 180%"><span style="COLOR: black; LINE-HEIGHT: 180%">b) </span><span style="COLOR: black; LINE-HEIGHT: 180%">一个人公司每年必须由有专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span id="more-144"></span></span></div>
<div style="LINE-HEIGHT: 180%"><span style="COLOR: black; LINE-HEIGHT: 180%">2</span><span style="COLOR: black; LINE-HEIGHT: 180%">、 公司名称。</span></div>
<div style="LINE-HEIGHT: 180%"><span style="COLOR: black; LINE-HEIGHT: 180%">a) </span><span style="COLOR: black; LINE-HEIGHT: 180%">公司名称规范。东莞市+（字号）+（行业号）+有限公司。</span></div>
<div style="LINE-HEIGHT: 180%"><span style="COLOR: black; LINE-HEIGHT: 180%">例如：东莞市  亚摩 <span>   </span>电子技术 <span>  </span>有限公司</span></div>
<div style="TEXT-INDENT: 63pt; LINE-HEIGHT: 180%"><span style="COLOR: black; LINE-HEIGHT: 180%">（字号） （行业号）</span></div>
<div style="LINE-HEIGHT: 180%"><span style="COLOR: black; LINE-HEIGHT: 180%">b) </span><span style="COLOR: black; LINE-HEIGHT: 180%">在东莞区域内，同一种行业，不可以使用相同字号。也就是相同字号，经营范围不可以有相同。</span></div>
<div style="LINE-HEIGHT: 180%"><span style="COLOR: #a50021; LINE-HEIGHT: 180%">例:你如果要在东莞市内成立东莞市</span><span style="COLOR: black; LINE-HEIGHT: 180%">欧亚摩</span><span style="COLOR: #a50021; LINE-HEIGHT: 180%">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名称核准的时候工商局会对你的字号“欧亚摩”进行审核，要满足以下要求：在东莞范围内所有使用</span><span style="COLOR: black; LINE-HEIGHT: 180%">欧亚</span><span style="COLOR: #a50021; LINE-HEIGHT: 180%">、</span><span style="COLOR: black; LINE-HEIGHT: 180%">亚摩</span><span style="COLOR: #a50021; LINE-HEIGHT: 180%">、</span><span style="COLOR: black; LINE-HEIGHT: 180%">欧亚摩</span><span style="COLOR: #a50021; LINE-HEIGHT: 180%">字号的公司，没有跟你的经营范围相同或相似。</span></div>
<div style="LINE-HEIGHT: 180%"><span style="COLOR: black; LINE-HEIGHT: 180%">c)</span><span style="COLOR: black; LINE-HEIGHT: 180%">不可以使用驰名企业字号或驰名商标字号。</span></div>
<div style="LINE-HEIGHT: 180%"><span style="COLOR: black; LINE-HEIGHT: 180%">d) </span><span style="COLOR: black; LINE-HEIGHT: 180%">公司名称行业号也有相应的规定。具体的描述以工商局为准。</span></div>
<div style="LINE-HEIGHT: 180%"><span style="COLOR: black; LINE-HEIGHT: 180%">3</span><span style="COLOR: black; LINE-HEIGHT: 180%">、 经营范围。</span></div>
<div style="LINE-HEIGHT: 180%"><span style="COLOR: black; LINE-HEIGHT: 180%">a) </span><span style="COLOR: black; LINE-HEIGHT: 180%">以经营模式可以分为：销售、研究、开发、设计、服务、咨询、生产、工程等。</span></div>
<div style="LINE-HEIGHT: 180%"><span style="COLOR: black; LINE-HEIGHT: 180%">b) </span><em><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span style="COLOR: black; LINE-HEIGHT: 180%">经营范围</span></span></em><span style="COLOR: black; LINE-HEIGHT: 180%">可参考附录。</span></div>
<div style="LINE-HEIGHT: 180%"><span style="COLOR: black; LINE-HEIGHT: 180%">4</span><span style="COLOR: black; LINE-HEIGHT: 180%">、 出资比例。按股东的实际情况，股东投资总额为100%，进行分配。</span></div>
<div style="LINE-HEIGHT: 180%"><span style="COLOR: black; LINE-HEIGHT: 180%">原文地址：<a href="http://www.rxgszc.com/html/gszccs/view_44.html">http://www.rxgszc.com/html/gszccs/view_44.html</a></span></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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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企业登记资料查询须知</title>
		<link>http://www.4vh.cn/128.html</link>
		<comments>http://www.4vh.cn/128.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Sun, 13 Sep 2009 14:34:52 +0000</pubDate>
		<dc:creator>admin</dc:creator>
				<category><![CDATA[技术文章]]></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4vh.cn/?p=128</guid>
		<description><![CDATA[一、社会各组织和个人凭有效证件可以查询企业基本注册资料，内容包括：企业名称、住所、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等。
二、社会各组织和个人可以查询以下企业登记档案资料：（１）企业开业、变更、注销登记事项（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个人资料除外）；（２）企业登记报批文件；（３）监督检查事项（企业经营情况、财务状态、开户银行及帐号除外）。
三、各级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等，持有关公函，并出示查询人员有效证件，可以查询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内部审批文书以外的全部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持有关诉讼证明、仲裁证明的单位、律师或个人、持营业执照原件的企业，可以查询上述相同范围的企业登记档案资料。
四、查询企业登记资料，应查询人的要求，可以加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档案资料查询专用章。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获得的资料开展有偿服务活动，也不得公布企业登记档案资料。
六、查询费、复制费的收取按物价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一、社会各组织和个人凭有效证件可以查询企业基本注册资料，内容包括：企业名称、住所、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等。</p>
<p>二、社会各组织和个人可以查询以下企业登记档案资料：（１）企业开业、变更、注销登记事项（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个人资料除外）；（２）企业登记报批文件；（３）监督检查事项（企业经营情况、财务状态、开户银行及帐号除外）。</p>
<p>三、各级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等，持有关公函，并出示查询人员有效证件，可以查询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内部审批文书以外的全部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持有关诉讼证明、仲裁证明的单位、律师或个人、持营业执照原件的企业，可以查询上述相同范围的企业登记档案资料。</p>
<p>四、查询企业登记资料，应查询人的要求，可以加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档案资料查询专用章。</p>
<p>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获得的资料开展有偿服务活动，也不得公布企业登记档案资料。</p>
<p>六、查询费、复制费的收取按物价部门有关规定执行。</p>
]]></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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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合伙法</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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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07 Sep 2009 15:57:01 +0000</pubDate>
		<dc:creator>admin</dc:creator>
				<category><![CDATA[技术文章]]></category>
		<category><![CDATA[法律]]></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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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以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合伙法，文章转载请注明东莞代办营业执照网http://www.4vh.cn，谢谢合作!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第三条 合伙协议应当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
第四条 订立合伙协议，设立合伙企业，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第五条 合伙企业在其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或者“有限责任”字样。
第六条 合伙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职业道德。
第七条 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财产和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 合伙企业的设立
第八条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二)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五)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第九条 合伙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第十条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十一条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上述出资应当是合伙人的合法财产及财产权利。
对货币以外的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经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
第十二条 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各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实际缴付的出资，为对合伙企业的出资。
第十三条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二)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三)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四)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五)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六)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七)入伙与退伙；
(八)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九)违约责任。
合伙协议可以载明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和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十四条 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
第十五条 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在申请设立登记时提交批准文件。
第十六条 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登记文件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应当给予书面签复，说明理由。
第十七条 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合伙企业成立日期。
合伙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前，合伙人不得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第十八条 合伙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第三章 合伙企业财产
第十九条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
合伙企业的财产由全体合伙人依照本法共同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条 合伙企业进行清算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
第二十一条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二十二条 合伙人依法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第二十四条 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章 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
第二十五条 各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也可以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第二十六条 依照前条规定委托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第二十七条 由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二十八条 合伙人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帐簿。
合伙人依法或者按照合伙协议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办法。
第二十九条 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可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
被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三十条 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三十一条 合伙企业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一)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二)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三)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四)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七)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第三十二条 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第三十三条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
第三十四条 合伙企业年度的或者一定时期的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或者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办法决定。
第三十五条 被聘任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应当在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内履行职务。
被聘任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超越合伙企业授权范围从事经营活动，或者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 合伙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第三十七条 合伙企业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第五章 合伙企业与第三人关系
第三十八条 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
第三十九条 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第四十条 以合伙企业财产清偿合伙企业债务时，其不足的部分，由各合伙人按照本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比例，用其在合伙企业出资以外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四十一条 合伙企业中某一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以该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第四十二条 合伙人个人负有债务，其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第四十三条 合伙人个人财产不足清偿其个人所负债务的，该合伙人只能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对该合伙人的财产份额，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六章 入伙、退伙
第四十四条 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四十五条 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六条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三)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四十七条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四十八条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以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合伙法，文章转载请注明东莞代办营业执照网http://www.4vh.cn，谢谢合作!</p>
<p>第一章 总 则</p>
<p>第一条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p>
<p>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p>
<p>第三条 合伙协议应当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p>
<p>第四条 订立合伙协议，设立合伙企业，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p>
<p>第五条 合伙企业在其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或者“有限责任”字样。<span id="more-125"></span></p>
<p>第六条 合伙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职业道德。</p>
<p>第七条 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财产和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p>
<p>第二章 合伙企业的设立</p>
<p>第八条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p>
<p>(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p>
<p>(二)书面合伙协议；</p>
<p>(三)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p>
<p>(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p>
<p>(五)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p>
<p>第九条 合伙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p>
<p>第十条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p>
<p>第十一条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上述出资应当是合伙人的合法财产及财产权利。</p>
<p>对货币以外的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p>
<p><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 #ffffff; ">经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span></p>
<p>第十二条 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履行出资义务。</p>
<p>各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实际缴付的出资，为对合伙企业的出资。</p>
<p>第十三条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p>
<p>(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p>
<p>(二)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p>
<p>(三)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p>
<p>(四)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p>
<p>(五)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p>
<p>(六)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p>
<p>(七)入伙与退伙；</p>
<p>(八)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p>
<p>(九)违约责任。</p>
<p>合伙协议可以载明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和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p>
<p>第十四条 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p>
<p>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p>
<p>第十五条 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p>
<p><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 #fffff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在申请设立登记时提交批准文件。</span></p>
<p>第十六条 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登记文件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应当给予书面签复，说明理由。</p>
<p>第十七条 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合伙企业成立日期。</p>
<p>合伙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前，合伙人不得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p>
<p>第十八条 合伙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p>
<p>第三章 合伙企业财产</p>
<p>第十九条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p>
<p>合伙企业的财产由全体合伙人依照本法共同管理和使用。</p>
<p>第二十条 合伙企业进行清算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p>
<p>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p>
<p>第二十一条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p>
<p>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p>
<p>第二十二条 合伙人依法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p>
<p>第二十三条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p>
<p>第二十四条 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p>
<p>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p>
<p>第四章 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p>
<p>第二十五条 各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也可以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p>
<p>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p>
<p>第二十六条 依照前条规定委托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p>
<p>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p>
<p>第二十七条 由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p>
<p>第二十八条 合伙人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帐簿。</p>
<p>合伙人依法或者按照合伙协议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办法。</p>
<p>第二十九条 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可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p>
<p>被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p>
<p>第三十条 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p>
<p>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p>
<p>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p>
<p>第三十一条 合伙企业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p>
<p>(一)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p>
<p>(二)改变合伙企业名称；</p>
<p>(三)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p>
<p>(四)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p>
<p>(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p>
<p>(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p>
<p>(七)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p>
<p>第三十二条 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p>
<p>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p>
<p>第三十三条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p>
<p>第三十四条 合伙企业年度的或者一定时期的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或者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办法决定。</p>
<p>第三十五条 被聘任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应当在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内履行职务。</p>
<p>被聘任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超越合伙企业授权范围从事经营活动，或者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p>
<p>第三十六条 合伙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企业财务、会计制度。</p>
<p>第三十七条 合伙企业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p>
<p>第五章 合伙企业与第三人关系</p>
<p>第三十八条 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p>
<p>第三十九条 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p>
<p>第四十条 以合伙企业财产清偿合伙企业债务时，其不足的部分，由各合伙人按照本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比例，用其在合伙企业出资以外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p>
<p>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p>
<p>第四十一条 合伙企业中某一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以该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p>
<p>第四十二条 合伙人个人负有债务，其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p>
<p>第四十三条 合伙人个人财产不足清偿其个人所负债务的，该合伙人只能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p>
<p>对该合伙人的财产份额，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p>
<p>第六章 入伙、退伙</p>
<p>第四十四条 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p>
<p>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p>
<p>第四十五条 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p>
<p>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p>
<p>第四十六条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p>
<p>(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p>
<p>(二)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p>
<p>(三)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p>
<p>(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p>
<p>第四十七条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p>
<p>第四十八条 合伙人违反前二条规定，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p>
<p>第四十九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p>
<p>(一)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p>
<p>(二)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p>
<p>(三)个人丧失偿债能力；</p>
<p>(四)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p>
<p>前款规定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p>
<p>第五十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p>
<p>(一)未履行出资义务；</p>
<p>(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p>
<p>(三)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p>
<p>(四)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p>
<p>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p>
<p>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p>
<p>第五十一条 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即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p>
<p>合法继承人不愿意成为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的，合伙企业应退还其依法继承的财产份额。</p>
<p>合法继承人为未成年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在其未成年时由监护人代行其权利。</p>
<p>第五十二条 合伙人退伙的，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p>
<p>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p>
<p>第五十三条 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p>
<p>第五十四条 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p>
<p>第五十五条 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按照本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分担亏损。</p>
<p>第五十六条 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因退伙、入伙、合伙协议修改等发生变更或者需要重新登记的，应当于作出变更决定或者发生变更事由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p>
<p>第七章 合伙企业解散、清算</p>
<p>第五十七条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p>
<p>(一)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p>
<p>(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p>
<p>(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p>
<p>(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p>
<p>(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p>
<p>(六)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p>
<p>(七)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p>
<p>第五十八条 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p>
<p>第五十九条 合伙企业解散，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p>
<p>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p>
<p>第六十条 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p>
<p>(一)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p>
<p>(二)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p>
<p>(三)清缴所欠税款；</p>
<p>(四)清理债权、债务；</p>
<p>(五)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p>
<p>(六)代表合伙企业参与民事诉讼活动。</p>
<p>第六十一条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p>
<p>(一)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p>
<p>(二)合伙企业所欠税款；</p>
<p>(三)合伙企业的债务；</p>
<p>(四)返还合伙人的出资。</p>
<p>合伙企业财产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按本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比例进行分配。</p>
<p>第六十二条 合伙企业清算时，其全部财产不足清偿其债务的，依照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的规定办理。</p>
<p>第六十三条 合伙企业解散后，原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连带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p>
<p>第六十四条 清算结束，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p>
<p>第八章 法律责任</p>
<p>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提交虚假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企业登记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企业登记。</p>
<p>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在合伙企业名称中使用“有限”或者“有限责任”字样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p>
<p>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依法领取营业执照，而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可以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p>
<p>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按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p>
<p>第六十八条 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中，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责令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p>
<p>第六十九条 合伙人对本法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始得执行的事务，擅自处理，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p>
<p>第七十条 不具有事务执行权的合伙人，擅自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p>
<p>第七十一条 合伙人违反本法第三十条的规定，从事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或者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p>
<p>第七十二条 合伙企业招用的职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合伙企业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或者挪用合伙企业资金归个人使用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p>
<p>第七十三条 清算人未依照本法规定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或者报送清算报告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有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p>
<p>第七十四条 合伙人担任清算人在执行清算事务时，谋取非法收入或者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责令将该收入和侵占的财产退还合伙企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p>
<p>合伙人委托的清算人有前款行为的，责令将该收入和侵占的财产退还合伙企业，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p>
<p>第七十五条 清算人违反本法规定，隐匿、转移合伙企业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企业财产的，责令改正；损害债权人利益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p>
<p>第七十六条 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p>
<p>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合伙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据合伙协议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在合伙协议中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p>
<p>第七十七条 有关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收受贿赂、侵害合伙企业合法权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p>
<p>第九章 附 则</p>
<p>第七十八条 本法自1997年8月1日起施行。</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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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如何核准公司名称</title>
		<link>http://www.4vh.cn/123.html</link>
		<comments>http://www.4vh.cn/123.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Sat, 05 Sep 2009 14:42:34 +0000</pubDate>
		<dc:creator>admin</dc:creator>
				<category><![CDATA[技术文章]]></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4vh.cn/?p=123</guid>
		<description><![CDATA[注册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可以一个人股东，也可以多名股东，自行拟定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出资比例等。
1、 公司股东：可以一个人股东，也可以多名股东。区别分为以下几点
a) 一个人公司注册资金10万元起，多人公司注册资金3万元起。
b) 一个人公司每年必须由有专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
2、 公司名称。
a) 公司名称规范。东莞市+（字号）+（行业号）+有限公司。
例如：东莞市  亚摩    电子技术   有限公司
（字号） （行业号）
b) 在东莞区域内，同一种行业，不可以使用相同字号。也就是相同字号，经营范围不可以有相同。
例:你如果要在东莞市内成立东莞市欧亚摩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名称核准的时候工商局会对你的字号“欧亚摩”进行审核，要满足以下要求：在东莞范围内所有使用欧亚、亚摩、欧亚摩字号的公司，没有跟你的经营范围相同或相似。
c)不可以使用驰名企业字号或驰名商标字号。
d) 公司名称行业号也有相应的规定。具体的描述以工商局为准。
3、 经营范围。
a) 以经营模式可以分为：销售、研究、开发、设计、服务、咨询、生产、工程等。
b) 经营范围可参考附录。
4、 出资比例。按股东的实际情况，股东投资总额为100%，进行分配。
转载请注明荣祥东莞公司注册http://www.rxgszc.com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 #ffffff;">注册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可以一个人股东，也可以多名股东，自行拟定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出资比例等。</span></p>
<p align="left">1、 公司股东：可以一个人股东，也可以多名股东。区别分为以下几点</p>
<p align="left">a) 一个人公司注册资金10万元起，多人公司注册资金3万元起。</p>
<p align="left">b) 一个人公司每年必须由有专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span id="more-123"></span></p>
<p align="left">2、 公司名称。</p>
<p align="left">a) 公司名称规范。东莞市+（字号）+（行业号）+有限公司。</p>
<p align="left">例如：东莞市  亚摩    电子技术   有限公司</p>
<p align="left">（字号） （行业号）</p>
<p align="left">b) 在东莞区域内，同一种行业，不可以使用相同字号。也就是相同字号，经营范围不可以有相同。</p>
<p align="left">例:你如果要在东莞市内成立东莞市欧亚摩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名称核准的时候工商局会对你的字号“欧亚摩”进行审核，要满足以下要求：在东莞范围内所有使用欧亚、亚摩、欧亚摩字号的公司，没有跟你的经营范围相同或相似。</p>
<p align="left">c)不可以使用驰名企业字号或驰名商标字号。</p>
<p align="left">d) 公司名称行业号也有相应的规定。具体的描述以工商局为准。</p>
<p align="left">3、 经营范围。</p>
<p align="left">a) 以经营模式可以分为：销售、研究、开发、设计、服务、咨询、生产、工程等。</p>
<p align="left">b) <em><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经营范围</span></em>可参考附录。</p>
<p align="left">4、 出资比例。按股东的实际情况，股东投资总额为100%，进行分配。</p>
<p align="left">转载请注明荣祥东莞公司注册http://www.rxgszc.co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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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注册新公司的基本常识</title>
		<link>http://www.4vh.cn/117.html</link>
		<comments>http://www.4vh.cn/117.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Mon, 17 Aug 2009 13:42:51 +0000</pubDate>
		<dc:creator>admin</dc:creator>
				<category><![CDATA[技术文章]]></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4vh.cn/?p=117</guid>
		<description><![CDATA[下面为大家带来一篇关于公司注册的基本常识介绍文章，希望对你有用
(1) 税收考虑：不同的企业组织形式所适用的税收政策是不同的，而且税收政策对企业的影响是长期的，也是非常重大的，因此，应比较不同组织形式的税率和征收方法。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要双重征税，而私营独资企业和私营合伙企业，就可以避免双重征税的问题。
 
(2)承担责任：有些组织形式能够对业主及投资人提供一定程度的保护，如公司制企业的有限责任原则，就是对其个人财产的有效保护。选择组织形式时要权衡各种形式赋予业主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将责任控制在其愿意承担的范围内。私营独资企业的无限责任以及私营合伙企业的无限连带责任就给投资者的个人和家庭财产带来了风险。
 
(3)适合行业：选择何种企业方式，和创业者要进入的行业有很大关系。私营独资企业比较适合于零星分散的小规模经营，在个体农业、建筑手工业、零售商业以及服务行业和自由职业中所占比例较大。一些行业的创业者必须要有合作精神，要建立起合作的团队，这就需要考虑私营合伙企业。比如创办律师楼、顾问公司、培训机构等等，如果没有合伙人，很难开展业务。而对资金、技术依赖性强的行业，也不适合单干。有限责任公司的行业范围更广，可以考虑贸易、电子、化工等行业。
 
(4)初创和未来的资本需求：不同企业形式在组建时的资本需求是不同的，业主应根据自己的资金情况选择。同时，不同形式的融资能力也不相同，在需要追加投资时的难易程度也是不相同的。私营独资企业的初创成本要求最低，但未来的融资能力也最差；公司制企业的初始投资大，但能募集到的资本也更多。
 
(5)可控性：在不同的企业形式下，企业主对企业的控制能力是不一样的，有的权力高度集中而有的就相当分散。企业主要权衡他愿意放弃的控制力和想要获取的他人的帮助。在私营独资企业中，业主一人拥有经营决策权；私营合伙企业的每个合伙人都可以参与企业的管理；而在公司中，每个股东都有权力干预企业的经营。
 
(6)管理能力： 企业主要评估自己的管理能力，如果自己不擅长管理，就应该选择那些能够将多种人才纳入企业内部的组织形式。私营独资企业基本上全部依赖于业主的个人能力；私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就可以实现优势互补；而公司制企业中的经营权和所有权的分离，则可以让专业的管理者来经营企业。
转载请务必注明东莞工商注册，谢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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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ntent:encoded><![CDATA[<p>下面为大家带来一篇关于公司注册的基本常识介绍文章，希望对你有用</p>
<p>(1) 税收考虑：不同的企业组织形式所适用的税收政策是不同的，而且税收政策对企业的影响是长期的，也是非常重大的，因此，应比较不同组织形式的税率和征收方法。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要双重征税，而私营独资企业和私营合伙企业，就可以避免双重征税的问题。</p>
<div> </div>
<div>(2)承担责任：有些组织形式能够对业主及投资人提供一定程度的保护，如公司制企业的有限责任原则，就是对其个人财产的有效保护。选择组织形式时要权衡各种形式赋予业主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将责任控制在其愿意承担的范围内。私营独资企业的无限责任以及私营合伙企业的无限连带责任就给投资者的个人和家庭财产带来了风险。<span id="more-117"></span></div>
<div> </div>
<div>(3)适合行业：选择何种企业方式，和创业者要进入的行业有很大关系。私营独资企业比较适合于零星分散的小规模经营，在个体农业、建筑手工业、零售商业以及服务行业和自由职业中所占比例较大。一些行业的创业者必须要有合作精神，要建立起合作的团队，这就需要考虑私营合伙企业。比如创办律师楼、顾问公司、培训机构等等，如果没有合伙人，很难开展业务。而对资金、技术依赖性强的行业，也不适合单干。有限责任公司的行业范围更广，可以考虑贸易、电子、化工等行业。</div>
<div> </div>
<div>(4)初创和未来的资本需求：不同企业形式在组建时的资本需求是不同的，业主应根据自己的资金情况选择。同时，不同形式的融资能力也不相同，在需要追加投资时的难易程度也是不相同的。私营独资企业的初创成本要求最低，但未来的融资能力也最差；公司制企业的初始投资大，但能募集到的资本也更多。</div>
<div> </div>
<div>(5)可控性：在不同的企业形式下，企业主对企业的控制能力是不一样的，有的权力高度集中而有的就相当分散。企业主要权衡他愿意放弃的控制力和想要获取的他人的帮助。在私营独资企业中，业主一人拥有经营决策权；私营合伙企业的每个合伙人都可以参与企业的管理；而在公司中，每个股东都有权力干预企业的经营。</div>
<div> </div>
<div>(6)管理能力： 企业主要评估自己的管理能力，如果自己不擅长管理，就应该选择那些能够将多种人才纳入企业内部的组织形式。私营独资企业基本上全部依赖于业主的个人能力；私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就可以实现优势互补；而公司制企业中的经营权和所有权的分离，则可以让专业的管理者来经营企业。</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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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东莞公司经营范围规定参考</title>
		<link>http://www.4vh.cn/114.html</link>
		<comments>http://www.4vh.cn/114.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Fri, 14 Aug 2009 03:29:05 +0000</pubDate>
		<dc:creator>admin</dc:creator>
				<category><![CDATA[技术文章]]></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4vh.cn/?p=114</guid>
		<description><![CDATA[下面是东莞公司注册范围规定参考，希望对各位有用！
一． 服务型企业经营范围参考
（一） 服务类
电脑图文设计制作、企业形象策划、展览展示服务、市场调研、摄影服务、资料翻译服务、礼仪服务、赛事活动策划、公关活动策划、快递服务、室内保洁服务、婚庆礼仪服务、餐饮管理、其他居民服务、市政工程配套服务、（放地产开发、物业管理 1年期）
（二） 咨询类
房产咨询、商务咨询、旅游咨询、财务咨询、理财咨询、劳务咨询、投资管理咨询、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销咨询、人力资源咨询
（三） 安装维修类
电器安装、制冷设备安装、水电安装、机电设备安装、网络布线、电脑安装维修
（四） 工程、设计类
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绿化工程、园林工程、室内装潢、建筑设计、景观设计、室内设计
（五） 科技类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二． 商贸型企业经营范围参考
1． 百货（日用百货、服装服饰、皮革制品、鞋帽、洗涤用品、化妆品、护肤用品、摄影器材、玩具、音响设备及器材）
2． 文化办公用品（纸制品）
3． 包装材料
4． 工艺品（工艺礼品、金银首饰）
5． 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
6． 五金交电（家用电器、自行车、钢丝绳、阀门、管道配件、轴承、电线电缆）
7． 电子产品、通讯器材（除卫星天线）、通信设备、通讯设备（除卫星天线）、仪器仪表。
8． 机电设备及配件（电动工具、制冷设备、压缩机及配件、工量刀具）、机械设备及配件。
9． 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
10． 食品（包装食品、速冻食品、糖果、饮料、糕点、水果、水产、南北干货、土特产、粮油制品、炒货、奶制品、调味品、保健食品、肉制品、植物油、茶叶、食用香料、食品添加剂、酒）
11． 塑料制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金属制品
12． 建筑材料（金属材料、钢材、石材、黄沙、木材）
13． 装潢材料（水暖器材、卫生洁具、陶瓷制品）
14． 酒店设备
15． 家具（办公家具、家具用品）
 
三． 生产加工型企业经营范围参考
机械设备及配件生产加工、服装服饰加工、鞋帽加工、床上用品生产加工、纸制品加工、木制品加工、电子元器件生产加工、竹木加工、金属门窗加工、五金加工、塑料制品切割、冲压加工、混凝土加工
 
四． 前置审批参考
1． 医疗器械销售、生产（一类医疗器械除外）（区药监局）、药品（区药监局、卫生局）
2． 图书报刊、报刊出版物零售、印刷（区文化管理所、市新闻出版局）
3． 音像制品销售（区文化管理所）
4． 酒类批发（区酒类专卖局）
5． 食品（区卫生局）
6． 医疗结构设立（区文生局）
7． 烟销售（烟草专卖局）
8． 餐饮（区环保局、区文生局、区消防处）
9． 旅馆、客房（区公安局、区消防处、区卫生局）
10． 塑料制品、水性涂料生产加工（区环保局）
11． 道路运输、水陆运输（交通局）
12． 汽车、摩托车维修（市交委维修管理处）
13． 人才中介（区人事局）
14． 劳务服务（区劳动局）
15． 废旧金属收购（区公安局、区环保局）
16． 成品油经营、储存（市经委、公安局）
17． 加工、销售、回收金银（市人行金融处）
18． 文物经营（文物管理委员会）
19． 经营性舞厅（市文化局、文生局、公安局、消防处）
20． 国画书法（市文化局）
21． 咖啡馆、酒馆（卫生部门、公安布门、市酒类专卖局）
22． 报关业务（海关总署）
23． 水泥生产（市建委）
24． 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务（民航中南管理局）
25． 化妆品生产（市卫生局）
26． 工程承包（市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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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ntent:encoded><![CDATA[<div>下面是东莞公司注册范围规定参考，希望对各位有用！</div>
<div>一． 服务型企业经营范围参考</div>
<div>（一） 服务类</div>
<div>电脑图文设计制作、企业形象策划、展览展示服务、市场调研、摄影服务、资料翻译服务、礼仪服务、赛事活动策划、公关活动策划、快递服务、室内保洁服务、婚庆礼仪服务、餐饮管理、其他居民服务、市政工程配套服务、（放地产开发、物业管理 1年期）</div>
<div>（二） 咨询类</div>
<div>房产咨询、商务咨询、旅游咨询、财务咨询、理财咨询、劳务咨询、投资管理咨询、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销咨询、人力资源咨询<span id="more-114"></span></div>
<div>（三） 安装维修类</div>
<div>电器安装、制冷设备安装、水电安装、机电设备安装、网络布线、电脑安装维修</div>
<div>（四） 工程、设计类</div>
<div>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绿化工程、园林工程、室内装潢、建筑设计、景观设计、室内设计</div>
<div>（五） 科技类</div>
<div>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div>
<div> </div>
<div>二． 商贸型企业经营范围参考</div>
<div>1． 百货（日用百货、服装服饰、皮革制品、鞋帽、洗涤用品、化妆品、护肤用品、摄影器材、玩具、音响设备及器材）</div>
<div>2． 文化办公用品（纸制品）</div>
<div>3． 包装材料</div>
<div>4． 工艺品（工艺礼品、金银首饰）</div>
<div>5． 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div>
<div>6． 五金交电（家用电器、自行车、钢丝绳、阀门、管道配件、轴承、电线电缆）</div>
<div>7． 电子产品、通讯器材（除卫星天线）、通信设备、通讯设备（除卫星天线）、仪器仪表。</div>
<div>8． 机电设备及配件（电动工具、制冷设备、压缩机及配件、工量刀具）、机械设备及配件。</div>
<div>9． 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div>
<div>10． 食品（包装食品、速冻食品、糖果、饮料、糕点、水果、水产、南北干货、土特产、粮油制品、炒货、奶制品、调味品、保健食品、肉制品、植物油、茶叶、食用香料、食品添加剂、酒）</div>
<div>11． 塑料制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金属制品</div>
<div>12． 建筑材料（金属材料、钢材、石材、黄沙、木材）</div>
<div>13． 装潢材料（水暖器材、卫生洁具、陶瓷制品）</div>
<div>14． 酒店设备</div>
<div>15． 家具（办公家具、家具用品）</div>
<div> </div>
<div>三． 生产加工型企业经营范围参考</div>
<div>机械设备及配件生产加工、服装服饰加工、鞋帽加工、床上用品生产加工、纸制品加工、木制品加工、电子元器件生产加工、竹木加工、金属门窗加工、五金加工、塑料制品切割、冲压加工、混凝土加工</div>
<div> </div>
<div>四． 前置审批参考</div>
<div>1． 医疗器械销售、生产（一类医疗器械除外）（区药监局）、药品（区药监局、卫生局）</div>
<div>2． 图书报刊、报刊出版物零售、印刷（区文化管理所、市新闻出版局）</div>
<div>3． 音像制品销售（区文化管理所）</div>
<div>4． 酒类批发（区酒类专卖局）</div>
<div>5． 食品（区卫生局）</div>
<div>6． 医疗结构设立（区文生局）</div>
<div>7． 烟销售（烟草专卖局）</div>
<div>8． 餐饮（区环保局、区文生局、区消防处）</div>
<div>9． 旅馆、客房（区公安局、区消防处、区卫生局）</div>
<div>10． 塑料制品、水性涂料生产加工（区环保局）</div>
<div>11． 道路运输、水陆运输（交通局）</div>
<div>12． 汽车、摩托车维修（市交委维修管理处）</div>
<div>13． 人才中介（区人事局）</div>
<div>14． 劳务服务（区劳动局）</div>
<div>15． 废旧金属收购（区公安局、区环保局）</div>
<div>16． 成品油经营、储存（市经委、公安局）</div>
<div>17． 加工、销售、回收金银（市人行金融处）</div>
<div>18． 文物经营（文物管理委员会）</div>
<div>19． 经营性舞厅（市文化局、文生局、公安局、消防处）</div>
<div>20． 国画书法（市文化局）</div>
<div>21． 咖啡馆、酒馆（卫生部门、公安布门、市酒类专卖局）</div>
<div>22． 报关业务（海关总署）</div>
<div>23． 水泥生产（市建委）</div>
<div>24． 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务（民航中南管理局）</div>
<div>25． 化妆品生产（市卫生局）</div>
<div>26． 工程承包（市建设委员会）</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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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关于东莞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资金)要求</title>
		<link>http://www.4vh.cn/112.html</link>
		<comments>http://www.4vh.cn/112.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Fri, 14 Aug 2009 03:28:08 +0000</pubDate>
		<dc:creator>admin</dc:creator>
				<category><![CDATA[技术文章]]></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4vh.cn/?p=112</guid>
		<description><![CDATA[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下列最低限额：
 
1、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为3万元人民币。
 
 
2、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为3万元人民币。
 
 
3、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为3万元人民币。
 
 
4、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的公司为3万元人民币。
 
 
5、公司只有一个股东，即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十万元。
 
 
对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最低限额有较高限额要求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需高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最新规定：
 
1、一个人有限公司要求注册资金 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
 
 
2、两个人(或两人以上)有限公司要求注册资金 3万元(含3万元)以上；
 
 
3、省局注册或冠省名的企业要求注册资本达到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
 
 
4、集团公司要求注册资金6000万元(含6000万元)以上
原文地址见：东莞工商注册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div>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下列最低限额：</div>
<div> </div>
<div>1、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为3万元人民币。</div>
<div> </div>
<div> </div>
<div>2、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为3万元人民币。</div>
<div> <span id="more-112"></span></div>
<div> </div>
<div>3、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为3万元人民币。</div>
<div> </div>
<div> </div>
<div>4、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的公司为3万元人民币。</div>
<div> </div>
<div> </div>
<div>5、公司只有一个股东，即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十万元。</div>
<div> </div>
<div> </div>
<div>对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最低限额有较高限额要求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div>
<div> </div>
<div>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div>
<div> </div>
<div>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需高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div>
<div> </div>
<div>最新规定：</div>
<div> </div>
<div>1、一个人有限公司要求注册资金 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div>
<div> </div>
<div> </div>
<div>2、两个人(或两人以上)有限公司要求注册资金 3万元(含3万元)以上；</div>
<div> </div>
<div> </div>
<div>3、省局注册或冠省名的企业要求注册资本达到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div>
<div> </div>
<div> </div>
<div>4、集团公司要求注册资金6000万元(含6000万元)以上</div>
<div>原文地址见：<a href="http://www.dgaic.cn/cn_asp/news.show.asp?id=382">东莞工商注册</a></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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