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资金)要求

By admin • 八月 14th, 2009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下列最低限额:
 
1、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为3万元人民币。
 
 
2、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为3万元人民币。
 
 
3、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为3万元人民币。
 
 
4、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的公司为3万元人民币。
 
 
5、公司只有一个股东,即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十万元。
 
 
对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最低限额有较高限额要求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需高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最新规定:
 
1、一个人有限公司要求注册资金 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
 
 
2、两个人(或两人以上)有限公司要求注册资金 3万元(含3万元)以上;
 
 
3、省局注册或冠省名的企业要求注册资本达到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
 
 
4、集团公司要求注册资金6000万元(含6000万元)以上
原文地址见:东莞工商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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